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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2010年第一期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2009-10-22

一、 申請對象:
   (1)具有台灣籍之在學學生。
   (2)到2010年4月1日止,未滿30歲。(1980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
   (3)申請截止日至獎學金支付期間終了時,須為大專院校正規課程之在學學生。(僅限於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申請) (註1)
   (4)留學開始時,未超過正規課程修業年限之學生。
   (5)申請截止日開始,往前追溯六個月以上在台居住學生,但短時間因海外旅遊等因素離台則不在此限。
註1.原則上2010年度第一期只受理到目前大三學生及碩一生申請。但正規修業年限(非延畢生)較長者請附上證明資料。例:部分大學之建築、法律系正規修業年限定為修滿五年才可畢業。

二、 申請資格:
(1)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期間之內赴日留學之學生 (即前往就讀春季班者)。
(2)留學期間為3個月以上1年未滿之學生。
(3)基於學生交換協議,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
(4)在校成績優良,且前一年度(民國97學年度)之在校「成績評價係數」(請參考附件)為2.30以上者。
(5)基於經濟理由,無法自費留學者。
(6)結束日本交換留學後,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
(7)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
 (8)過去未曾利用本獎學金及「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或曾利用本獎學金及該制度交換留學後,歸國已滿3年者。
(9)不重複領取其他團體機關有關留日獎學金之學生。

三、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2009/11/9 (星期一)下班前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校姊妹校請參考:http://oia.nthu.edu.tw/cont.php?id=122&m=m6&mm=mm37&tc=5&lang=big5
(2) 本校日本姊妹校明年春季班名額部分已經額滿 (如京都大學、東京工業大學、大阪大學.等),有意申請者,請至國際事務處詢問
(3) 日本姊妹校明年的春季班申請截止日期,請至該校網頁查詢
(4) 校內交換生必須提供有效期限內的語言能力證明:http://oia.nthu.edu.tw/userfiles/files/02_ts/2elite/language.doc  (2007年9月之後之語言證明)

五、詳細簡章辦法,請查詢日本交流協會網站 http://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Top/2E21492F69F3BA044925764A0023799A?Open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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