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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部「106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

2017-01-09

教育部為厚植國家實力,加強我國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留學獎學金」(Government  Scholarship to Study Abroad / GSSA),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以下均同)知名大學校院攻讀研究所學位。

一、獎學金待遇:
(一) 一般生每人每年核發1 萬6 千美元。
(二) 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人每年核發3 萬美元。

二、受獎年限:一般生受獎年限最長2 年。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受奬年限最長3 年。
以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本獎學金,惟實際入學時需先修讀碩士課程者,須待修畢碩士課程正式升入博士班後,始得申領第1 年獎學金。但依前款第1 目規定得出國攻讀碩士學位之學群或特殊生,不在此限。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簡章

【開放網路報名起訖時間】
106 年 1 月 12 日(四)上午 8:30 起至106 年 2 月 9 日(四)中午 12:00 截止(報名系統於截止日中午12:00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及上傳報名資料)

【紙本收件截止時間】
106 年 2 月 10 日(五)下午 5:00 截止(此為文件寄達/送達截止時間,請自行掌控送抵時間,逾時送達不予受理)
106 年 6 月 1 日(四)寄發成績單及公告錄取名單

校內承辦人:
全球事務處/林小姐
分機62464/ linih@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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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
教育部 106 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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