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新住民以語言及文化連結婆家與娘家,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假期回到海外(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並與國際接軌。
◆寒假生活學習體驗
1.內容與時間:國外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至少7天。
2.對象:新住民子女、新住民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受委託人、師長及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
3.補助金額:依前往地區而定,最高每人新臺幣6萬元。
◆報名及甄選方式
1.以書面報名,紙本寄送為主,另需於網路登錄https://goo.gl/BnJ7BP
2.收件日期:106年10月25起至106年11月27日止。
3.獲選名單公告於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或另行通知。
◆活動期程(以下時間為暫訂,依移民署通知為準)
編號 |
項目 |
時程 |
1 |
徵件期間 |
106年10月25日起至11月27日止 |
2 |
計畫甄選作業 |
106年12月初 |
3 |
甄選結果公布 |
106年12月25日 |
4 |
獲選者提供自行投保之證明及機票訂位紀錄 |
106年12月25日至106年1月5日 |
5 |
行前說明會 |
107年1月13日 |
6 |
執行國外學習計畫 |
自107年1月25日至2月20日止 (依各校放寒假期間為準) |
7 |
獲選者繳交成果資料 |
107年3月12日止 |
8 |
成果審查作業 |
107年3月中 |
9 |
成果發表會 |
107年4月28日 |
◆洽詢專線
02-2250-3120分機12李小姐 (活動小組)或02-2388-9393分機2523陳小姐(內政部移民署)
◆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