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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2010臺德、臺奧第二次交換獎學金

2010-10-19

2010年「臺德獎學金」及「臺奧獎學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相關規定及辦法請依照獎學金類別詳讀附件簡章,校內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止,請於期限內送件至國際事務處柯珮琪小姐統一彙整寄出。

臺德交換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學生須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在德國居留超過三個月者,且於出國研修期間具有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正式註冊之學籍。
二、送件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三、德文或英文檢定之證明文件(兩年內有效)—
(一)大學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研究生(含碩博士)則須具有等同B2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對照標準請見附件一)
(二)學生須繳交托福網路測驗(iBT)80分(含以上)或雅思測驗(IELTS)6.5分(含以上)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臺奧交換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學生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並未曾在奧地利居留超過三個月者,且於出國研修期間具有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正式註冊之學籍。
二、送件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三、德文或英文檢定之證明文件(兩年內有效)—
(一)大學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研究生(含碩博士)則須具有等同B2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對照標準請見附件一)
(二)學生須繳交托福網路測驗(iBT)80分(含以上)或雅思測驗(IELTS)6.5分(含以上)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三)以赴奧地利進行一學期以上人文藝術領域研修之申請者為優先錄取。研修藝術領域之申請者,大學生及研究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或同(二)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特別注意事項說明:
本獎學金雖無限定僅能使用姐妹校名額申請,但本校與德國姐妹校之2011年春季班交換名額已用罄
若申請人欲提出申請,僅能申請非清華大學未有交換生協議之大學。

聯絡資訊:
國際事務處  柯珮琪
電話: (03)5715131分機62469
E-mail:pcko@mx.nthu.edu.tw
 
台德第二次交換獎學金甄試簡章
台奧第二次交換獎學金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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