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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Erasmus Mundus)第二階段行動方案行動方案 (Action 2, 2009-2013) -「合作夥伴」(Partnerships)說明,歡迎有意者申請

2011-02-22

 歐盟為促進高等教育人才交流,推出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Erasmus Mundus)第二階段行動方案行動方案 (Action 2, 2009-2013),歐盟執委會首次將台灣列入該計畫之「合作夥伴」(Partnerships)。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方案乃歐盟執委會重要的高等教育計畫,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歐洲高等教育機構與歐洲以外的第三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合作,包括學生、博士生、研究員、教授及職員等之交流。

臺灣被納入東南亞地區組別,同組的另有汶萊、澳門、香港、及新加坡等。歐盟執委會歡迎臺灣上述人員加入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參加該計畫不僅可增進臺灣與歐盟高等教育之交流,並可提昇我國際學術地位。

東南亞地區組別計畫申請條件:
一、研究團隊須由組成:學術合作團隊由至少歐盟3個國家5所設有伊拉斯莫斯世界課程的高等教育機構,及東南亞地區3國3所高等教育機構。
二、最多可有12所高等教育機構共同參與,且內容需為碩士學程以上之合作計畫,不限領域。
三、經費:歐盟於此列項編列120萬歐元。
四、計劃截止收件日期:2011年4月29日。


申辦有關詳細申請資格、文件、程序及審查標準,請逕至歐盟執委會教育、視聽及文化署網站(http://eacea.ec.europa.eu/erasmus_mundus/)查參相關訊息或email至
Erasmus-Mundus@ec.europa.eu


相關附件: 附件檔
1. 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說明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由此下載)
2. 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官方網站:http://eacea.ec.europa.eu/erasmus_mundus/
3. 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聯絡信箱:Erasmus-Mundu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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