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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1年交換生獎學金外語能力檢附注意事項

2011-05-16

主旨:檢附更新之2011年交換生獎學金申請之外語能力標準表,欲參加本年國際事務處辦理之交換生獎學金申請者,請參考並自行檢測。
說明:
一、.外語能力證明必須於申請時提出。如申請時尚未收到正式紙本成績單,得先提供網路下載成績,後續補交正式外語能力證明影本。外語能力檢測日期以申請日期往前追溯兩年內有效為準(2011年申請須檢附2009年9月1日之後測試之成績)。
二、申請時要求檢附之外語能力證明不代表適用於選送學校之語言要求。
三、外語能力證明之寄發地址請填寫同學個人聯絡地址,勿直接寄送至本處。

校內聯絡人:
國際學生組 陳宣融
電話: (03)5715131分機62460
E-mail:hsjchen@mx.nthu.edu.tw

附件下載
2011年交換生獎學金申請之外語能力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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