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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部公布104年與7所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簡章

2014-11-13

為加強我國高階人才培育,教育部與7所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獎學金(以下簡稱共資共名獎學金,分別為「臺灣劍橋獎學金」、「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臺灣加州理工學院獎學金」、「臺灣哥倫比亞大學獎學金」、「臺灣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獎學金」及「臺灣巴黎南區大學獎學金」),相關甄選簡章已於今(13)日公告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www.edu.tw/dice)。申請者須依簡章規定,於各合作學校申請入學期限前,向各該校提出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並須於獎學金報名受理期限內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教育部各類公費獎學金報名網頁(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進行線上報名作業。

104年共資共名獎學金一律採先網路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應繳書件電子檔後,掛號郵遞寄送報名表正本及具結書正本,不受理現場報名申請,且上述7項獎學金,僅能擇一報考,報名方式與時程如下:
一、 申請入學許可:申請者須先向合作學校提出104年博士秋季班入學許可申請,再向教育部提出獎學金申請,各校截止期限不一,請參閱簡章並於各校公告截止期限前提出申請。

二、 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書件電子檔:自今(103)年12月8日(星期ㄧ)上午8:30至明(104)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5:00止開放網路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書件電子檔。

三、 郵遞紙本資料:申請人須將報名表列印並簽名後,檢附具結書正本,以掛號寄達10699臺北郵局第90-9號信箱(P.O.BOX 90-9 Taipei City 10699, Taiwan R.O.C.)「教育部委託辦理獎學金專案報名組收」,於104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00以前寄達,請有意申請者自行掌握郵遞時間,倘逾期寄達,將不予受理。教育部自99年與英國劍橋大學議定共同設置「臺灣劍橋大學獎學金」後,每年陸續與1至2所世界百大設置合作獎學金,今(103)年與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簽訂「臺灣哥倫比亞大學獎學金備忘錄」,迄今共計與7所世界頂尖大學合作,提供臺灣優秀學子攻讀博士學位獎學金。
7項獎學金特色為基於平等互惠原則,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等獎助金額,鼓勵我學生赴各該校攻讀博士學位。每年獎助就讀於劍橋大學、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南加州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加州理工學院、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及法國巴黎南區大學等7校,提供每校至多5名博士班新生全額獎學金,獎助期限為3年或4年。

教育部呼籲有意申請此項獎學金者,請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資料,儘速依各該校相關規定申請入學,並依前述報名時程、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附件一
附件二

洪慈憶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海外留學科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電話:886-2-77365785
傳真:886-2-23976980
E-mail:tyhung@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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