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我國頂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生國際視野,依據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與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以下簡稱柏克萊)合作備忘錄推動選送優秀博士生赴柏克萊短期研修一年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本計畫選送領域限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由頂大策略聯盟公告受理申請及補助期限。最終可補助人數視年度預算而定。
三、申請人應於104年1月8日(四)中午前完成頂大策略聯盟線上申請,並繳交紙本申請資料至全球處彭小姐。
線上系統:http://140.119.108.209/topleague/index.php/
四、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採認之基準。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領有身分證,且在國內設有戶籍者。
(二)具申請學校博士班學籍且為在學生。
(三)受補助期間,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所資助之其他赴國外研修公費、國外研修獎助學金或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費用。
(四)無司法機關偵審、執行、處理中之案件。
五、申請人線上申請時應完成網路填寫或上傳文件如下:
(一)線上填寫:申請表。
(二)上傳文件
1. 個人 CV(英文撰寫,一頁為限);
2. 訪問研修計畫(英文撰寫,以不超過十頁為限),內容須包含:
A. 研修計畫摘要(一頁為限)。
B. 博士論文研究主題、主題說明、研究方法、目前進度及其他相關研究發展
(如尚未決定論文題目,則請說明擬進行之研究主題方向及想法)。
C. 赴柏克萊期間擬進行之研究工作和修課規劃。
D. 本次研修成果對日後學術生涯相關性與預期助益。
3. 曾發表之學術性著作(至多三篇)。
4. 國內指導教授或所長出具之同意推薦函。
5. 柏克萊之教授或系所研究中心同意接受赴柏克萊研究、修課或與台灣指導教授共同指導同意函,
信函出具人須簽名(非必要,但具備本項文件者將獲優先補助考慮)。
6. 在學證明。
7. 具時效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托福等)或美國之學位證明。
六、審查通過獲補助之學生,必須於規定期限內赴美,並向柏克萊東亞研究中心完成報到。研修不得分段或展期,補助以一年2.5 萬美金為限,由柏克萊依該校行政程序撥付,用於學費及部分生活費,不足經費由申請人自行支應。獲補助之學生因懷孕或生產之故以致無法如期出國或完成研修者,得向頂大策略聯盟申請保留資格,頂大策略聯盟得視本計畫實際推動期程決定是否同意。
七、獲補助學生於柏克萊研修一年時間應遵守本計畫、所屬學校及柏克萊校方有關修業或訪問研究修課規定(相關規範由所屬學校載明於學生行政契約書中),領取獎學金期間所涉與其他機構之權利義務需自行負責(如兵役義務等)。補助出國期滿應即返國繼續就讀,如有延後返國之情形者,必須依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八、獲補助學生之義務:
1. 應於出發前與本校簽署行政契約書
2. 研修期滿一個月內應完成頂大策略聯盟研修報告線上繳交作業(含其他欲補充之相關成果資料)。研修期間所使用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入出境日期戳記頁影本亦應一併上傳以利查核之需。
校內承辦人:
全球事務處
彭凱筠
分機62464
kype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