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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 本校教師申請順道拜訪姐妹校之補助辦法

2009-07-17

一、 主旨:本處為推動國際化,鼓勵教師參與國際合作之推動,並利用出國考察、參訪、訓練、進修、開會等活動之
        同時,順道拜訪姐妹校或與本校簽訂學術合作之學術研究單位(以下簡稱拜訪單位),增加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 
        以提高本校國際能見度與地位,特訂定本辦法。

二、 補助項目: 就申請者提出之國際合作申請表,依行政院「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補助項目為拜訪單
        位之內陸交通費、生活費及保險費(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金額新臺幣四佰萬元), 每人以新台幣2萬元
        為上限。

三、 欲申請者:請於出國前一個月,連結本處網址,填妥表格、列印會所屬單位主管簽章後,送至國際事務處國際合
        作組辦理。

四、 經費核銷:經費需以分攤表報銷處理,為利各申請人報銷,請依國際處範本處理以加速作業。


附件下載
清大補助教師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辦法
訪問成果報告書
SOP-補助教師順道拜訪姊妹校國外差旅費核銷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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