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計畫係依據科技部於100年7月與中歐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nternational Visegrad Fund)簽署科學合作備忘錄,推動互派博士班研究生赴中歐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成員國研究交流,分享研究經驗,促進我國與中歐國家學術交流。
二、中歐維謝格勒基金會係於2000年6月成立,專事推動科技、交流、青年與觀光交流。成員國為捷克、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四國。
三、申請人資格:
(一) 應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採認之基準。
1. 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
2. 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下簡稱推薦機構)各學術領域之博士班且在學一年以上者。
3. 獲推薦機構推薦出國研究,且可於取得博士學位前完成國外研究且未休學者。
4. 未曾接受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要點者。
(二) 其他單位公費補助之義務已履行完畢者。
四、補助進修研究期限、期間及人數:
(一) 補助期限為10個月,不得分段或展延。
(二) 補助期間:自104年9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
(三) 此計畫共補助4人為限,分別前往捷克、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四國。
五、申請程序:
(一) 申請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科技部中文申請表(表MOST IVF 2015)
(2) 研究計畫書,以4頁為限。包括:
1. 個人以往參與研究工作之經驗及成果。
2. 擬進行之研究構想及其重要性、時程規劃、具體採用實驗方法及預期結果
3. 國外研究與將來博士論文之關係。
(3) 個人履歷表(含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論文或報告清單)。
(4) 指導教授及另一教授推薦函。
(5) 博士班在學證明書,學、碩士畢業證書影本。
(6) 大學、研究所及博士學程歷年成績單。
(7) 近5年內取得之英文語言能力證明文件以紙本掃描成PDF格式檔案繳送,必要時須提供正本驗核,或至相關語系國家留學之畢業證書。
(8) 擬前往進修國家之大學系所簡介及對方同意接受函,信函須具機構抬頭及須教授簽名。
(9) 身分證影本(表MOST IVF 2015)。
(10)護照用最近相片(表MOST IVF 2015)。
※前述第(2)至第(8)項文件須為英文。
(二) 申請人備齊前述文件,於104年4月10日(五)下午5時送至全球處綜事組(行政大樓111室)彭小姐。
(三) 個人申請、文件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四) 除繳交紙本申請件至全球處之外,並請將上述申請文件合併製作成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mcshih@most.gov.tw),主旨寫明:中歐四國進修研究計畫,檔名請用申請人姓名。
六、申請時程:
備齊申請文件(紙本),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五)下午5時送至全球處綜合事務組(行政大樓111室)彭小姐。
七、補助項目:
(一) 交通費:赴擬前往國家進修研究地點最直接行程之往返交通費(含長途大眾陸運工具),以新台幣55,000元為定額為限。
(二) 生活費:在國外進修期研究期間生活費新台幣50萬元。
(三) 在擬前往國家研修期間健康保險費。
(四) 赴擬前往國家往返途中旅遊平安保險費。
(五) 赴擬前往國家簽證費。
八、作業時間:
(一) 申請起迄日期: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依本校截止日為主)
(二) 公告核定日期:104年7月
(三) 計畫執行期間:104年9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
九、核定後處理事項、進修研究人員應注意事項、報告繳交和計畫變更等,請詳閱附件申請須知。
如有疑問,請洽全球處綜合事務組 彭小姐
辦公室:行政大樓111室 (出納組對面)
E-mail:kypeng@mx.nthu.edu.tw
分機:6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