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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韓國政府103學年提供我學生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2014-04-30

主旨:韓國政府103學年提供我學生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11名,本校限推薦2名。

說明:
一、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在校任一學期韓語成績75分以上或能提出韓語能力檢定2級以上通過證明文件者;
3. 該期間可出國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韓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 韓國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二、獎學金待遇
提供免學費、住宿及支給每月韓幣30萬元生活費等,各校待遇不同,請詳附件。

三、申請方式
1. 初選:申請者檢送報名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擇優推薦2名至本部參加面試。未經學校推薦者,不予受理。學生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2. 複選:由面試委員以中、韓文進行面試,依評審成績擇優錄取。面試評分項目如下:
(1)書面資料:包括在韓讀書計畫、自傳、韓國簡介、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30分。
(2)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0分。
(3)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韓語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四、申請者應繳書件
申請資料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1式4份,於左上角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檢核表
2. 獎學金申請表(以韓文填寫)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在檢核表背面)
4.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英文)
5.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6.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 
7. 自傳(約200字)及韓國簡介(約400字,內容包括文化、經濟、政治、宗教信仰、歷史等)各乙篇(以韓語或英文撰寫)
8. 無韓文學業成績者須提交韓語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書
9. 各種外語能力檢定通過證書(無者免)。

五、申請日期:
請備妥「申請者應繳書件(紙本)」於5月8日(四) 下午5點前送至全球處國際學生組彭凱筠小姐收。

校內承辦人: 彭凱筠小姐
Email: kypeng@mx.nthu.edu.tw
電話:03-5715131 #62464

附件下載
來文
簡章
各校獎學金待遇
申請表
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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