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臺灣青年國際視野及對政府駐外僑務工作之認識,僑委會訂定旨揭計畫選送18~30歲國內優秀在學青年(中低收入家庭青年優先考量)於暑假期間前往北美及澳洲等12個地點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見習、訪問僑團組織及參與海外僑社活動,以瞭解政府駐外機構文化及僑務等涉外事務實際之運作
1.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2. 指導單位:美國、加拿大、澳洲各駐外館處
3. 協辦單位: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4. 預計錄取正取120名,備取5名。
5. 甄選資格:(須符合下列各項者)
一、年滿18歲至30歲(88年7月1日(含)至76年6月30日(含)出生者)國內大專院校在學(排除具國外求學經驗者),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青年。
二、經檢定具托福(TOEFL)紙筆型態成績457分、電腦型態(cbt)成績137分、網路型態(ibt)47分、雅思(IELTS)4分、多益(TOEIC)550分或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檢定同等級能力)以上語言能力。
三、受補助期間,未同時受領政府其他機關出國進修公費。
四、申請人於申請年限前曾有育嬰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二年,兩胎四年,以此類推。
五、中低收入家庭成員優先考量,並從優補助,須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
六、具義務役現役軍人身分之報名者,須檢附106年5月31日前之退伍證明。
6. 作業時程
公布簡章:106年1月。
報名時間:106年2月1日至3月1日。(報名時間延長至3月25日)
書面審核及面試: 106年3月至4月。(詳細資訊請見僑委會官方網站公布)
面試及通知結果: 106年5月至6月。
7. 報名方式
一、符合報名資格者請填寫報名表並檢送相關附件如下:
(一) 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照片1張,浮貼於報名表上。
(二) 中文計畫書5份,內容應具體可行(與國際關係或國際事務有關者尤佳),並對個人生涯發展、拓展國際視野以及提升臺灣國際形象具有積極正向效益。
(三) 個人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四) 英語檢定成績影本及學歷證明(在學證明)各1份。
(五) 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文件影本。
二、申請表請親送或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樓僑務委員會僑民處收,採郵寄申請者,以郵戳日期為提出申請日,並請提供上述表件電子檔案,請寄至LCHIEN@ocac.gov.tw。
送件時請備齊申請案相關文件;文件不齊經通知補正者,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三日內一次補正,屆期未完成者不予受理。
詳細資訊請詳見附件。
附件下載
來文
簡章
申請表
計畫書
個人同意書
監護人同意書
成果報告書